>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消防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消防站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由广东省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函【2020】42 号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03-92-01-047691 ),建设资金为中央建设资金500万元、争取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500 万元及梅县区建设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其中营房大楼5层(高21.5米),建筑面积2244平方米;公寓备勤楼2层(高8米),建筑面积258平方米;训练塔6层(高21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地下泵房24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个月。 >2.5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016.18万元,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42.7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①建筑设计 >②勘察 >③建筑施工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4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建安C证)、施工员1人。 >3.5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自2020年1 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及拟担任的 >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 月9日9:40时至2020年9月9 日10:00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0 :00时,提交到 ( >7.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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