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临港产业园文胜围片区滨海路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潮州临港产业园文胜围片区滨海路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投审[2020]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平县新时代产业园区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及招标控制价 >2.1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3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潮州临港产业园文胜围片区滨海路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海路北段路面硬底化改造及步道工程,道路全长约1.5km,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20-30km/h,道路宽度10m 、其中车行道宽度4-7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滨海路南段景观步道、绿化工程,步道全长约1.1km ,路基宽度5m; 滨海路南段绿化停车场,宽度为20m ,占地面积约9900平方米;路灯配套、景观节点、安全防护等其他配套。 >2.3.2 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现场服务等工作。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3)施工部分: 滨海路北段路面硬底化改造及步道工程;滨海路南段景观步道、绿化工程;滨海路南段绿化停车场;路灯配套、景观节点、安全防护等其他配套施工。 >(4)负责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2.4 招标控制暂定价为:2865万元(其中项目勘察费26万元;设计费84 万元;施工费2755万元)。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 (以下任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 >(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方组成,且不超过三家(含三家)企业组成,牵头人须是施工方。联合体成员需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 >3.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以上所有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投标时与登记时一致。 >注: 以上所有人员均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 学历证、岗位证或职称证 复印件且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 。 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近3 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至2019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自2017年以来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3.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 。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8 月17 日至2020年8 月21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 一楼43号窗口进行投标登记并在投标登记时间内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 >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并发放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 >4.2 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单独提交(下载 >(2) 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 投标人(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拟派担任本工程的 >(4) 拟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5)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时, 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 >(6)投标人 (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身份证、 学历证、岗位证或职称证); >(7) 投标人已按照公告附件1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 >(8) 投标人 (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 年度至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格式自定; >(10)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 >(11)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 1 、 以上所有人员均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且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三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 2 、 以上资料除 《投标登记申请表》外 按顺序用 A4 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只须加牵头人公章),一式二份,除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外,其他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 3 、投标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 ) >4.3 招标文件500 元/套,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1日9 时00分,地点为 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等资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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