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发电 生产建筑物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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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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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公司2020-2022年生产建筑物维修 |
2020-2022年(贰年)珙县电厂生产、生活区小型修理及零星土建维护工程、单项工程(立项金额≦10万元)。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珙县公司2020-2022年生产建筑物维修】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及业绩:
2.1 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现场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在本单位注册)。
2.3 必须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建筑安装维护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安装新建工程或一年及以上的发电企业生产建筑物维修项目且信誉良好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即可),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4 09:00到2020-08-21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4 09:00到2020-08-21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