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上安电厂隔压换热站板式换热器及阀门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利用上安电厂汽轮机乏汽余热需进一步加快供热长输管网回水降温的速度及幅度,需采购板式换热器20台及阀门若干台。建设工期:3个月。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水-水热交换器\板式换热器\HNGR-25\20台;球阀\Q67Y-25\DN350\80个;Y型过滤器\GR41H-25C\DN350\4台;球阀\Q67H-25C DN20\200个;球阀\Q367Y-25C\DN600\4个,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白鹿泉乡 上安电厂1号隔压换热站。交货期:接到项目单位通知后55个日历天将不少于5组(每组2台串联)板式换热器及附件交货到现场,70个日历天内全部到货,其他物资20个日历天交货到现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上安电厂隔压换热站板式换热器及阀门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安电厂隔压换热站板式换热器及阀门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2017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设计压力≥2.5MPa且单台换热量≥70MW,或设计压力≥2.5MPa且单台换热面积≥1300平方米的板式换热器,且至少成功运行一个采暖季的业绩,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请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厂商的业绩);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板式换热器制造厂商的代理授权有效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