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宝兴河公司流域电站“8.22”洪水灾后行洪论证及安全性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四川 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宝兴河公司”)成立于1991年。宝兴河公司流域规划了“一库八级”电站, 目前已建成雨城、铜头、小关子、宝兴、硗碛、飞仙关和民治水电站七个电站,22台投产机组,总装机容量94万千瓦,七个电站分布在雨城区、芦山县、宝兴县三个行政区域,跨度约150km。龙头水库硗碛电站总库容2.12亿立方米,可调节库容1.87亿立方米,具有年调节能力;民治水电站总库容88万m³,调节库容21.5m³,引水隧洞长7.887km;宝兴水电站总库容75.2万m³,调节库容42m³,引水隧洞长18.144km;小关子水电站总库容97.9万m³,调节库容65.1万m³,引水隧洞长6.642km;铜头水电站总库容2250万m³,调节库容450万m³;飞仙关水电站总库容2210万m³,调节库容260万m³;雨城水电站总库容974万m³,调节库容150万m³。范围: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8.22”洪灾后民治、宝兴、小关子3座水电站的大坝下游500米和厂房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河道行洪能力分析,以及各电站建筑物在汛期安全生产运行的风险评估;若河道行洪能力不满足要求,提出河道疏浚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和疏浚段的行洪论证及报审等。具体成果如下:(1)3座电站行洪能力分析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河道疏浚方案;(3)经报审通过的疏浚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其中前3个月内出行洪能力分析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疏浚方案,第4个月完成疏浚段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投标人具有服务类似项目经验,2015年以来应至少具有1项已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行洪论证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或业主委托函及其他能证明审批通过的文件资料。
3.2.3财务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
3.2.4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7日9:00起至2020年8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