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电力管廊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陵川县清阳路及配套电力管廊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单位:陵川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3 建设规模:清阳路北起黄围街南至文峰街,道路全长约985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项目建设内容:道路、排水、电力管廊、交通、照明、管线综合等,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
投 资 额:项目总投资额约9587.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约7099.86万元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期为1个月,施工期为11月);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三、资格条件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注:项目总负责人与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担任)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5:00至2020年08月22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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