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MWp光伏复合项目直流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50MWp
概况:本工程装机容量250MW,光伏发电系统由100个2.5M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采用组串式方案,每26块445Wp双面半片光伏组件串联为1个组串回路,24路接入1台组串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11台(暂定)逆变器接入1台2500kVA双绕组箱式变压器,将电压从800V升至35kV经12回集电线路送入本期新建220kV升压站,采用直埋电缆+架空线路输送形式。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赞皇县北潘村、田村、陈旗庄村周边。工程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底投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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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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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电缆 |
光伏阵列直流电缆采购 (DC1500V 1x4mm)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直流电缆】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2017-2019年,如因疫情原因未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6-2018年)财务状况表(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4.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
6.业绩: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累计直流电缆供货业绩2000万元及以上(招标方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公司D级供应商名单。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7 11:40到2020-08-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7 11:40到2020-08-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