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MW煤矸石热电厂输煤系统日常运行维护(24个月)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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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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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煤系统日常运行维护(24个月) |
负责输煤系统2年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主要负责厂内输煤系统的运行与检修维护工作,电厂来煤采用由汽车运输至卸煤沟经给煤机通过皮带输送至电厂筒仓,共有4座储煤量10000吨的筒仓,其中3座筒仓供生产存煤、1座筒仓做为外销使用,筒仓内的煤由皮带经正弦筛、碎煤机输送至#1、2机组原煤仓。 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气力输送集中至灰库、两台机组设三座灰库,灰库采用干式、湿式两种放灰方式,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排渣系统经滚筒式冷渣器、链斗输渣机、斗式提升机将炉渣输送至渣仓,渣仓采用干式放渣装入汽车运输至厂外,两台机组各设一座渣仓。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输煤系统日常运行维护(24个月)】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叁级资质。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三年(2017-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不少于1项同等或以上容量燃煤电厂输煤系统运行业绩及不少于1项同等或以上容量燃煤电厂输煤系统检修维护业绩(注:若1项业绩包含同等或以上容量燃煤电厂输煤运行及输煤检修维护内容,则提供一项业绩即可),并提供业绩证明书面材料。
7.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7 11:24到2020-08-24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7 11:24到2020-08-2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