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华宁东#1炉中心筒修复项目设备加工制造及安装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灵武市马家滩镇。
2.3招标范围:
2.3.1国华宁东#1锅炉A、B、C三台分离器旧中心筒拆除及新中心筒设备加工制造及安装,包括所有附件。新、旧中心筒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3.2 #1锅炉A、B、C三台分离器中心筒旧吊挂锥筒拆除及新吊挂锥筒加工制造及安装。新吊挂锥筒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3.3施工作业面用于隔离措施的脚手架,施工所需所有浇注料拆除及恢复。
2.3.4同时应包含人工费(含福利、保险、加班、津贴、劳保、食宿、交通等)、设备费材料费、施工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各类措施费、中标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以及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 。
2.3.5施工所需所有防疫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及药品,至少配备满足所有人员30天使用量。
2.4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供货15天内完成并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安装施工工期20天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2类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五年内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页及盖章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质(不限专业);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8月18日9时起至2020年8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