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四川天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西南距江油市区规划边界直线距离约13km,距江油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20km;双河镇位于厂址以西约3km。一期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1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06月30日投产发电,2号机组计划于2021年08月31日投产发电。
2.2名词定义
运行:指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起停、监视、调整,通过合理的运行方式保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各项参数能满足主机需求的运行状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连续运行。它包含了对系统、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操作调整,按要求启动或者停止设备运行,系统或者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在运行期间或者备用、检修期间所有的运行工作。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厂外取水系统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卫生保洁、船体及附属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具体运行服务范围及界限详见附件1:《运行服务范围及接口界限划分》。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约22个月,暂定为2020年10月01日开始至1号机组168h试运后1个完整年度结束(合同履行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具有相同项目或同类工程项目运行管理经验1年及以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会游泳。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一个取水泵船运行业绩(取水泵船每小时取水量不得小于1000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
3.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 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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