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厂站电网协作监控指挥智能系统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东区域新能源发电项目已具备一定规模,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两个平台”建设的相关文件,目前需要建设区域新能源多业务系统集控管理平台。其中新能源厂站电网协作监控指挥智能系统为该平台主要功能之一。本招标项目需完成设备供货及一定程度的调试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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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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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厂站电网协作监控指挥智能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厂站电网协作监控指挥智能系统】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人请提供2017到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一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投标人至少有三个同类型的业绩(同类业绩指能源系统内自动化系统(含设备)或者数据网络(含设备)或者安全防护系统(含设备)或者通信系统(含应急指挥平台通信设备)的维护或检修或施工)(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书面承诺并盖章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8 09:00到2020-08-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8 09:00到2020-08-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