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天津IGCC机组2020年C级检修部分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IGCC”)是 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65MW,是国内首座大型IGCC发电装置,2012年11月投产发电。IGCC机组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动力岛四个部分,核心气化设备由华能自主研发,是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大课题和2015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依托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化工专业检修项目、动力专业检修项目、电气专业检修及试验项目、热控专业部分检修项目,以及检修项目所需的架设、保温、防腐、加盲板、金属监督配合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的资质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1)石油化工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中国化工装置维修(技改)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近三年内业绩(2017年1月1日至今)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至少一个2000吨/日及以上的粉煤气化(壳牌炉或华能炉)化工装置项目维保或检修业绩(技改项目业绩除外),同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
2)具备250MW以上发电机组维保或检修业绩(技改项目业绩除外),同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
3.2.3 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8日14时00分起至2020年8月2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