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煤泥水处理系统研究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智能化选煤建设得益于选煤行业自身装备与工艺技术的进步,更有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渗透和深度融合,未来选煤的发展必将是智慧选煤、智能生产。
煤泥水处理系统是保证选煤厂高效运行的关键环节,准能选煤厂、哈尔乌素选煤厂通过实施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了选煤厂的经济效益,但是随着入洗下限的不断下降,煤泥量不断增加,增加了煤泥水的处理难度,随着煤田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的不断变化,煤泥性质也随着波动,但是由于煤泥特性变化节点未知、工艺操作参数调整不及时、加药制度调整滞后、缺少工艺事故及设备故障预测处理等原因,导致煤泥水处理系统中压耙、溢流水不合格等问题出现,严重影响了选煤厂的正常运行和煤泥的质量。
开展煤泥水系统智能化研究势在必行,项目在哈尔乌素选煤厂实施后,能够减少人为因素对煤泥生产过程控制中的不良影响,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效益。对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对国内千万吨级智能化选煤厂煤泥水治理提供建设方向。
2.2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2.1煤泥水浓缩系统智能化研究
(1)浓缩机入料性质影响浓缩机沉降效果规律的研究;
(2)浓缩加药数学模型与药剂智能添加控制策略研究;
(3)浓缩过程智能预测寻优与过程参数精准控制系统研究;
(4)在线数据的自学习、自动修正浓缩环节的算法研究,浓缩效果评价系统研究。
2.2.2无人值守压滤智能化研究
(1)压滤机群组智能排队、协同作业、移动监控、控制策略研究。
(2)煤泥水分智能检测、闭环反馈调整研究。
2.2.3煤泥水系统智能化数据决策中心构建研究
(1)入料煤泥水性质(流量、浓度、电性等)、煤泥特性(粒度、密度等)、溢流、底流性质等数据精准采集、存储、及标准化研究,并研究与在建的选煤厂标准选煤数据中心的集成策略。
(2)精准预测沉降和压滤最优生产工艺参数及方案的智能决策研究。
(3)所采用的各类传感器性能优化研究,重点研究降低检测误差的策略与解决方案。
2.2.4工艺事故和设备故障智能化预测处理系统构建研究
(1))建立与煤泥洗选工艺相关联的故障智能预测系统,对设备状态进行智能化预测维护;
(2)通过智能决策处理系统提前预测及解决压耙、煤泥水外溢等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
2.3项目总工期(项目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项目研究时间18个月。技术开发合同签订后
(1)调研相关厂家,收集选煤厂现场资料 时间:1个月
(2)确定研究路线、方案等 时间:1个月
(3)项目实施 时间:10个月
①智能化煤泥水浓缩系统的研究开发; 时间:2个月
②无人值守压滤系统的研究开发; 时间:2个月
③智能化数据分析处理中心的研究开发; 时间:2个月
④基于物联网平台智能化决策系统的研究开发; 时间:2个月
⑤工艺事故和设备故障智能化预测处理系统的研究开发;时间:2个月
(4)相关设备的采购和系统建设实施; 时间:2个月
(5)相关软件开发; 时间:2个月
(6)系统调试运行,优化完善;完成整体研究报告及项目管理文档,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及最终鉴定 时间:2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是国内煤炭类的高等院校或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煤炭)的科研院所或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煤炭)的企事业单位 。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承担本招标课题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提供承担煤炭洗选研究与实施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正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从煤炭洗选工作5年及其以上,提供工作简历证明。201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课题负责人完成过与煤炭洗选相关研究经历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相关课题,并提供相关研究经历的合同业绩1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状况:/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能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投标要有一家单位牵头,各方均要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4日 23时59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