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2/17-CL-0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 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0年石灰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CL-0501 | 广安公司石灰石采购 | 石灰石采购80万吨 | 20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还应具有以下资格: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原因被解除合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 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8 17:30到2020-08-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8 17:30到2020-08-26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