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安全级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00803A078。
2.2 招标项目
2.3 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安全级柴油发电机组 | 额定输出功率:5000KW;额定电压:10.5KV;额定频率:50Hz,功率因素:0.8 | 2 | 台 | 提供配套的其它系统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
2.4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1个月内全部到货,安装调试时间待定。
2.5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的加工制造及其他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GB/T19001系列或者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且制造或设计的资质范围必须涵盖本采购标的。
3.4投标人需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将按照科工核应安[2015]544号文件要求提供经科工局认可的核安全级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和因产品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3.7 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列入中核四0四 负面清单的,其法人代表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