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耗材招标公告20200819(一)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的的单位(公司)参加投标。拟报名投标的商家,请一定仔细阅读该公告后的《企业及代理人廉洁告知函》。报名请一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承诺书》(格式文本在附件)。
一、招标项目相关情况(在7号楼5楼(F75008A)资产管理科(招标办)吴老师处报名)
序号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负责职能部门/需求科室 | 计数单位 | 预算数量 |
1 | 1906SB0078 | 脉冲场凝胶电泳仪 | 设备处/临检中心 | 套 | 1 |
2 | 1906SB0082 | 一次性无菌采样管 | 设备处/医院感染管理科 | 套 | 耗材 |
3 | 1907SB0149 | 用于有创引流管改良固定术的固定器 | 设备处/心胸外科 | 套 | 耗材 |
4 | 1907SB0160 | 可复用塑料弯盘 | 设备处/供应室 | 套 | 耗材 |
5 | 1907SB0168 | 碳氧血氧测量仪 | 设备处/急诊科/院前急救 | 套 | 4 |
6 | 1909SB0204 | 三气培养箱 | 设备处/感染科化验室 | 套 | 1 |
7 | 1909SB0206 | 微动力手柄及耗材(摆动锯及锯片) | 设备处/口腔科 | 套 | 1 |
8 | 1909SB0207 | 正颌外科手术器械 | 设备处/口腔科 | 套 | 1 |
9 | 1909SB0209 | 超声波牙周治疗仪 | 设备处/口腔科 | 套 | 6 |
10 | 1909SB0222 | 新生儿微量胆红素测定(毛细血管离心机) | 设备处/新生儿二病房 | 套 | 1 |
11 | 1909SB0229 | 线屏障设施 | 设备处/新生儿NICU病房礼嘉 | 套 | 5 |
12 | 1909SB0234 | 二维编码冻存管(配储存盒) | 设备处/样本库 | 套 | 1,000 |
13 | 1909SB0242 | 小型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设备处/样本库 | 套 | 2 |
14 | 1910SB0272 | 耳鼻喉图文系统 | 设备处/体检中心 | 套 | 1 |
15 | 1912SB0327 | 表面肌电测试仪 | 设备处/康复科 | 套 | 1 |
16 | 1912SB0345 | 高压灭菌器 | 设备处/临检中心(本部+礼嘉) | 套 | 2 |
17 | 1912SB0346 | 正置荧光显微镜冷CCD成像系统/正置荧光显微成像系统 | 设备处/临检中心 | 套 | 2 |
18 | 1912SB0348 | 细胞离心涂片机 | 设备处/临检中心 | 套 | 1 |
注:我院招标项目编号具有唯一性,已报名同一项目编号的商家不用重复报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境内代表机构认可的经销资格。
2) 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生产目录表;
4) 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 所提供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 所提供产品属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提供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三、投标有关规定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6. 截至投标活动正式开始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招标办所作出的一切书面通知、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邀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方如对邀标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收到邀标书的72小时内送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招标办,否则,即视为完全放弃对邀标文件的质疑权利。如招标方认为上述质疑有回复必要,将以书面形式将回复内容通知所有投标方。
8.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制作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9.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本项目不接代理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投标报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 如有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请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2.招标文件:请自行在官网附件中下载。
3.各投标人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各投标人正常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后予以退回。
4.投标保证金可对公转账(备注投标保证金)、或者到现场交纳(我院退回保证金只有一个方式即退回公司账户上。(我院账号信息:
6.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参与投标人员一定是本公司员工,且该员工需要对公司和项目情况了解,否则视为围标。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供应商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
7.凭我院开具的财务收据到招标办填写《签到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才算报名成功,切记!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周二、周四下午无法报名,周五下午无法交投标保证金,请避开以上时间段)
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0年8月19日
企业及代理人廉洁告知函
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我院向参与招标采购的企业及委托代理人告知如下规定。
一、参与招标采购的企业及委托代理人如近两年内发生过下列情形之一,则不具备进入我院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
(一)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已认定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
(三)行贿行为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四)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
(五)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二、如企业及委托代理人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后,一经发现,我院将其列入医院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我院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免责,两年内不再与乙方发生商业合作关系,并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甲方保留因利益受损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邀标书(医疗设备耗材)-新.doc
邀标书(普通货物)-新.doc
邀标书附件(一).rar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