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通信(4G)及辅助运输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扎煤公司各单位
2.2 规模: 年产1790万吨
2.3 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合计 |
|
|
|
SB-01 |
一体化智能调度通信(4G)及辅助运输管理系统 |
|
|
|
1 |
一体化智能调度通信(4G)及辅助运输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 |
注:招标所涉及的系统、基站、终端设备须为同一生产厂家,否则视为技术上存在重大偏差。
2.5交货地点: 扎煤公司物资公司五十五号仓库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专用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井下所选设备或系统,投标人必须具备并提供的设备质量证明书包括:有效的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提供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不小于3份包含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或广播通讯或车辆运输管理系统等融合通信类的业绩案例(要求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上述每份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至少一项下列文件:中标通知书、设备到货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
3.2.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UWB精确定位检测报告,提供精确定位0.3米精度的官方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19日9:00起至2020年08月2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