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 2020年活动策划制作及阵地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 2020年活动策划制作及阵地建设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502 1.3 (包括但不限于局大楼、变电站、供电所营业厅及较边远地区)。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综合单价合计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清远 2020年活动策划制作及阵地建设采购项目 1 清远 2020年活动策划制作及阵地建设采购项目 490 71.5115 1年,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不收取 10000 具体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经营内容,如: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广告经营业务、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宣传栏设计、装潢等。 3 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具有至少1份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服务单位配置驻点人员1人及以上,并承诺提供驻点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雇佣合同;或提供单位近半年购买社保记录;或提供近半年工资清单)。 6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及以上。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08月18日17时00分00秒,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时00分00秒。 (六)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