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青海格尔木乌图美仁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204769,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青海省2020年光伏竞价海西州2#地块中标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p,具体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园区南部,格尔木市以西直线距离约140km处,场址区为荒漠化国有未利用地,主要为荒漠沙地。场址北侧约14km处有S303省道通过,可通过园区规划公路接S303省道到达场内,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海拔约为2970m。规划总用地面积1.745km²。
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0.53472MWp,交流侧容量为86.45MW。采用单晶硅单面组件,组件功率≥440W,固定式支架方式安装,每3.87MWp组件和3.15MVA箱变为1个子阵,共26个子阵;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18路组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每19台逆变器接入1台3.15MVA升压箱变,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购100.53472MWp光伏组件,组件类型为:单晶单面(均带边框)440Wp或445Wp。光伏组件包括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
2.3交货日期:
计划交货时间(分批次进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一批次到货不少于30MW组件;
2020年10月20日,第二批次到货不少于30MW组件;
2020年11月20日,最后一批次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4交货 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卖方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买方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买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
2.5质保期:通过并网验收后十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电池组件产品必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CQC或CGC或TVU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销售光伏组件容量2GW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其中:不少于2个50MW及以上单体规模单晶光伏组件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供货业绩可以累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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