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某部队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0-JKDWLE-W1001 三、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部物资采购,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等服务。 采购预算:70.6万元(清单1预算30万元,清单2预算40.6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被否决。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依照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进行分批供货,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和地点完成送货、安装、调试。 中标原则: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前3名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若公示期无异议,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货物名称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必须在乌鲁木齐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七)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8日(11:00—13:30,15:30—18:30)。 2.发售方式: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 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 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标书款:500元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9月9日10时3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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