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州县城西水厂取水口上移及备用水源工程(一期工程)原水输水管给水工程 已由 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全发改研字[2019]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全州县供水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XGY2020133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建设规模: 安装一条输水管道,管道长度5467米,其中DN600mm PCCP管(原图纸设计是K9球墨铸铁管、后变更为PCCP管)长度4995米。
合同估算价: 约732万元。
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5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20%时,须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DN600PCCP管铺设、过江管铺设、管道附件安装及管道附属构筑物砌筑,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
勘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020 年 8月18日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