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工程电气仪表及自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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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电气仪表及自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电气仪表及自控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17日08时30分到2020年08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8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电气仪表及自控设备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河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6.0万m3/d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同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巢湖流域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共同的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速沉池、配水井、A2/O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尾水提升泵房、加药间、鼓风机房、生物除臭系统等。截止目前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批,施工图纸已完成。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为六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河西污水处理厂拟购置的电气、仪表、自控设备,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主要采购设备类别为高低压开关柜、固体绝缘负荷开关柜、变压器、动力配电箱、就地按钮箱、测量仪表、现场控制站、安防系统等成套设备。
(2)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对招标人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2.2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本项目设备分三批次交货,第一批次交货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前,第二批次交货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前,第三批次交货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前(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河西污水处理厂工程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落地交货,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并在财务、信誉、其他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电气或自控)制造厂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处理能力不低于5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设备(电气或自控)供货业绩且单项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或投标人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设备(电气或自控)供货业绩;上述供货的合同设备已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含设备清单)、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8月17日08时30分到2020年0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