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2003年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推荐大渡河干流采用3库22个水电梯级方案,其中沙坪梯级电站是规划阶段大渡河干流22个梯级电站中的第20级水电站,上接枕头坝水电站,下邻龚嘴水电站,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境内的大渡河中游河段,以不淹没库区内的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即规划报告中金口河镇)以及红华实业公司生活区为原则,电站利用河段水头落差45.0m,总装机容量约860MW。
由于水库淹没影响大,利用水头较小,规划调整报告认为沙坪梯级是大渡河梯级开发中条件较差的河段。《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审查意见认为“沙坪梯级涉淹成昆铁路11km,其开发价值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2006年7月发包方委托开展沙坪河段水电开发方式研究工作,2007年5月完成《大渡河沙坪河段水电开发方式研究报告》,并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审查意见同意沙坪河段采用两级开发方式。同意沙坪二级以官料河坝址为代表方案;沙坪一级盐板溪坝址方案较金口河坝址方案多利用水头约10m,增加装机容量200MW,年发电量增加9.7亿kWh,总费用现值最低,但存在对金口河工业企业的影响,基本同意沙坪一级以盐板溪坝址为代表方案。下阶段应专题研究沙坪一级水库淹没对金口河工业企业的影响及处理方案,对盐板溪坝址和金口河坝址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比选确定沙坪一级坝址方案。
沙坪一级水电站是沙坪梯级的第一级电站,工程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2007年6月发包方委托开展沙坪一级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工作,通过对盐板溪坝址~金口河坝址河段水能利用方式的进一步深度研究,对盐板溪坝址以及金口河坝址天然尾水、下游河道疏浚、尾水洞降尾水和混合式开发等方案进行经济技术综合比较,在预可研阶段推荐沙坪一级电站采用金口河坝址下游河道疏浚方案作为代表性方案。
2013年4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沙坪一级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初稿),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2019年1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主持召开了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会议,2019年3月印发了审查意见。
沙坪一级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578.00m,相应库容2054万m3,电站装机容量360MW,与双江口、瀑布沟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22.6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5.34亿kWh,预可阶段静态总投资47.70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合同范围
(1)在整个服务期内,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开展沙坪一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科研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提供项目核准所需的技术支撑文件和配合服务等。
(2)重大特殊科研试验。
(3)专项及专题研究。
(4)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执行概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5)会议承办:承办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专题审查咨询会务工作。
2.2.2合同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站专项验收(不含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完成后24个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总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的已核准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5)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
(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
(7)拟任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
(8)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应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水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或未在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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