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技术的风电智能增效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莱州风能发电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风电智能增效研究与应用 |
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SCADA运行数据、流场仿真数据、激光测风数据在时序、数据维度等多源数据融合协同,保证建模数据的有效性,将大数据计算与机组控制策略相融合,开展风机智能双模控制研究,增强风机对于复杂工况的适应范围,实现风机的智能降载技术与增效提效技术相融合。 |
500 |
设备安装地点:莱州风能发电有限公司莱州郭家店风电场(激光雷达+数据采集服务器);智能增效系统部署地点: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投产风电场13座、总装机为858.2MW,其中莱州郭家店风电场一期工程装机规模为49.8MW,共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1台单机容量1800kW风电机组,全部由上海电气集团设计生产。
现阶段,莱州郭家店风电场一期机组功率调节均是通过调节桨距角、叶尖速比和偏航系统来实现。其中,对叶尖速比的调节主要通过对发电机的转矩控制来实现,对桨距角的调节通过变桨控制系统来实现,对偏航系统主要以风向数据为基础,对机舱转动位置控制来实现。风电机组的叶尖速比和桨距角是影响最大功率跟踪的两个重要参数。风机在设计阶段最大功率点对应的叶尖速比和桨距角,都是在理想风资源参数前提下确定的。而在实际运行当中,由于风资源的不稳定性以及风场风机尾流效应影响,使用传统的风传感器测风方式,无法保证偏航系统执行精准对风,导致风机实际功率和设计功率偏差较大,另外,复杂的机舱结构导致难以构建精准的机舱传递函数,进而影响风机实际风速的修正精度。具体问题如下:
1、风电场的自然风速在经过上风向机组后,风速会降低,湍流强度增加,产生尾流效应,降低了后排风机的风能吸收,从而影响整个风场的发电效率;
2、单台风机受风速仪测量精度、机舱传递函数影响,风速修正难度大且准确性低,直接影响设备的真实功率曲线,难以评估风机真实发电能力,另外,风速修正不准,导致风机无法准确执行大风切出保护动作;
3、风速风向瞬时变化远超标准等级,部分工况的湍流强度达到标准值2倍以上,短时的风速突变可达10 m/s,风向突变可达180°以上,机组偏航、变桨等降载控制策略会受风速、风向测量精度的印象,导致偏航与降载控制存在一定的偏差,进而影响风机的发电性能和运行安全;
4、仅通过风场SCADA监控系统运行数据,未能充分挖掘风电机组运行数据的关联性及潜在价值,缺乏对风机发电性能及潜在运行风险的有效评估。
本项目以莱州郭家店风电场一期项目机组为研究目标,通过激光雷达,气象同化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相结合,实现风电场风资源数据的高精度采集、修正和预测,优化风电机组最大功率跟踪策略和复杂工况时的智能降载策略,在提升机组发电性能的同时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风能发电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风电智能增效研究与应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近三年内(2017年7月至今)应有大数据建模分析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清单表后需分别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并需要提供个人简历。
5.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招标方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19 17:00到2020-08-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19 17:00到2020-08-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