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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石羊楼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20     浏览:1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山石羊楼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阳山石羊楼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本公告 “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8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8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石羊楼风电场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阳山石羊楼风电场位于阳山县西南部杨梅镇附近,距离阳山县城约40km。风电场安装15台风机,可研总装机容量49.8MW。本工程属并网型风电场,风电场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桔子塘项目110kV升压站送出。
 
2.2 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约为49.8MW。
 
(2)计划工期:14个月,计划于2020年9月30日开工,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批机组并网;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机组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风电场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手续、地方关系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包括风机平台及基础、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设计。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锚栓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和材料、箱变(华变)、集电架空或电缆及光缆、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110kV升压站扩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桔子塘项目升压站生产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基础、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围墙、检修道路等改扩建;
 
(5)110kV升压站扩建部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0kV主变压器、GIS设备、35kV室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控制室投屏、本项目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本项目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远程集控子站、通信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接地变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升压站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照明、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变电站、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依照三峡新能源目视化管理手册的要求执行)。
 
(6)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施工、监测、验收(包括“三同时”、专项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其他要求
 
1)招标人已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投标人负责后续林地手续变更及审批的办理及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取得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为山地风电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场区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进行合理报价。
 
4)本项目风机数量15台,分两阶段供货,第一阶段供货:要求2020年10月供货3台;第二阶段供货:剩余12台风电机组,供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两阶段供货的风机型号可以不一致。投标人需根据风力发电机组型号及配套塔筒规格及风机安装时间,选用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吊车及相应措施,并进行合理报价。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主吊资源锁定协议和2020年底至少3台并网风机供货计划及承诺书等内容。
 
5)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风机塔筒二次转运、机械设备、堆场租赁及管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须充分考虑项目工期安排以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涉及到大件设备运输或转运的运输车辆要求选用带有后轮转向车辆,并进行合理报价。
 
(8)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②项目工程防雷(包含第三方检测)、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变电站电磁辐射等备案及验收、网络安全等保测评、评估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③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施工营地、加工厂、临时堆场等,涉及施工期间用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业主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包括变电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塔架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
 
②配合业主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定值计算、质量监督、启动验收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
 
③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
 
④配合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等)。
 
⑤招标人提出需投标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9)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保证阳山石羊楼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工程与送出工程土建分界点为升压站围墙,电气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构架处,与送出线路搭接及光纤熔接由投标人施工。项目所有道路运输、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中电气设备质保期2年,风机质保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⑥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①近5年内具有至少1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或同平台)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③近3年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40台套(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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