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燃煤锅炉供暖系统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10万吨/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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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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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源煤矿燃煤锅炉供暖系统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
对万通源煤矿两台10吨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新建燃气锅炉等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由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燃气锅炉制造单位为项目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责任;
2.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煤炭行业甲级资质、矿井专业甲级资质之一。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人员配备需满足矿井专业甲级资质人员配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制造资质:应分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B级锅炉、压力管道元件)。
4.施工单位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压力管道GB1)。(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应提供近3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煤矿燃气锅炉改造(6t/h及以上)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
6.制造业绩要求:应提供近3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6t/h及以上燃气锅炉制造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
7.EPC总承包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8.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提供本公司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9.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不能重复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附查询截图;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附查询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20 09:00到2020-08-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20 09:00到2020-08-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