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优化用水总承包项目膜处理车间建筑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待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膜处理建筑工程 |
膜处理建筑工程包含(所有建(构)筑物、地基处理、室内外地下设施、设备基础、沟道、区域内防腐、级配砂石回填、土石方回填(夯填)、精平、厂界及道路护坡等工程及界限范围内的设备基础及与工程相关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照明、通讯等为完成循环水排水膜车间区域界限范围内的全部土建) |
1000 |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项目经理将做免收处理。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膜处理建筑工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完成标段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能力。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2017-2019年内必须具有至少两项相同或相近的已完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
5.投标人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20 16:30到2020-08-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20 16:30到2020-08-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