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贵州华金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新店花月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具体项目概况详见公告第七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贵州华金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新店花月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贵州华金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新店花月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工程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服务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投标以双方业绩之和计算)。
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本EPC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至少担任过1个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EPC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安全师资格(上述要求需提供相关证书和业绩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1日9:00起至2020年8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