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启东海上风电项目业主工程师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启东海上风电项目管理单位: 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江苏华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H1、H2)、启东市华尔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H3)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华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H1#250MW、H2#250MW)
启东市华尔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H3#300MW)
范围:为甲方提供海工、电气、土建、安全等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配合甲方开展启东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工作。分别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需提供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备案的专业应包含电力(新能源)专业;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海上风电或5个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技术咨询方面的服务业绩(含设计、机组现场调试等方面的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需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0 日14:00起至2020年8月27日17:00止。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8月20 日14:00起至2020年8月27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