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
2.2 服务内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标准对 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进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培训及组织专家对风电场从预防与应急准备、风险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动静态评估五个方面开展全面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审核。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协助、指导风电场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完成后进行应急能力评估,每个风电场完成评估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出具四份该风电场最终完整的纸质报告和电子版文件,报送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完成备案工作。
此次 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风电场所属项目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布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发电企业)评审机构名单内的一级评审机构。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家风电电力企业应急能力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8月20日9:00时起至2020年08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