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线路安全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为供电中心安装类线路改造工程,主要涉及供电中心乌呼、乌万110kV线路跨越煤制油排渣场,渣场已退进到线路40米的距离,继续推进后,线路对地距离不够(现在对地距离为10米),对线路下渣灰运输车辆及人员造成安全隐患,影响煤制油公司灰渣存放及处理,同时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煤制油公司要求将线路提高到渣场最高标高规定的高度。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供电中心乌呼、乌万110kV线路安全改造工程:供电中心乌呼、乌万110kV线路现3#—5#铁塔导线对渣场地距离不够,拆除原线路2#—6#铁塔,在原路径上新建设4基铁塔,新建临时线路3基铁塔等;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或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9日,不含冬歇期,遇冬歇期自然顺延,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保期为2年。
2.5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同时具有并提供国家能源局或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承装资质三级及以上、承修资质三级及以上、承试资质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竣工报告扫描件及其增值税发票(至少一张)扫描件(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机电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
(6)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8)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10)投标人未在“黑名单”内。
(11)企业信用: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