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服务大厅及评标基地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0年广东服务大厅及评标基地辅助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789
1.3 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辅助服务工作。投标人及其提供的辅助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确保业务开展的全过程规范、严谨,满足招标人相关业务所需的保密要求。为规范外委项目采购工作,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基地运营辅助服务 | 1 | 基地运营辅助服务 | 420 | 限单价,详见报价表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广东 | 无 | 无 |
2 | 双百热线运营辅助服务 | 1 | 双百热线运营辅助服务 | 240 | 限单价,详见报价表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广东 | 无 | 无 |
3 | 供应链服务大厅辅助服务 | 1 | 供应链服务大厅运营辅助服务 | 240 | 限单价,详见报价表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广东 | 无 | 无 |
备注:本项目标的1基地运营辅助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协助招标人开展评标基地运营管理,为评标专家提供现场服务,并赴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采购项目评审会议辅助服务等工作。标的2双百热线运营辅助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协助受理供应商全渠道咨询服务(话务、网络和现场咨询)和质检工作,通知合同集中签约等。标的3服务大厅辅助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协助受理和分配招标服务资源,协助开展开标、供应商登记备案和检测报告、样品及相关票据等资料的发放,相关业务档案整理等辅助性工作;各标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3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3 |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 |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
7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相关材料的截图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基地运营辅助服务 | |
2 | 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客户服务等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经营范围以本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材料的截图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双百热线运营辅助服务 | |
3 | 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经营范围以本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材料的截图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供应链服务大厅辅助服务 | |
4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备客户服务或劳务服务或招投标业务辅助等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 基地运营辅助服务,双百热线运营辅助服务,供应链服务大厅辅助服务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08月21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六)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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