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190.0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fmt:formatNumber type="currency" pattern="¥.0000000#"> 190.0 </fmt:formatNumber>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形成统一规范、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稽查指挥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4号)文件的要求,在各省局、市(州、新区)局(含跨区域稽查局)开展税务稽查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办案工具包等项目建设,并实现总局、省局、市(州、新区)局(含跨区域稽查局)互联互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提交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 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售价:电子版招标文件免费获取;若确需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支付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用人民币150元(含文件打印、装订及邮费),投标资格不得转让。(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4点00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
2.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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