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夏经济开发区2020年市政维护服务项目(第一标段)(藏龙岛、庙山)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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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3日 20:10 |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投入本项目 4、提供企业近二年度(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或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5月-7月)纳税证明;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 6、近三年内(2017年8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 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8、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及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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