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电车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20年774台纯电动客车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ZGK20E182A0440Z
2.项目名称:2020年774台纯电动客车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及需求:
3.1交货
3.2交货期:具体见用户需求书要求。
3.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4本次招标的内容及范围为:
标包 |
招标人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万元) |
标包1 |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电车 |
6.0-7.2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86 (二汽30台、三汽20台、电车36台) |
55 |
标包2 |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电车 |
8.0-8.6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192 (二汽124台、三汽26台、电车42台) |
85.1 |
标包3 |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 |
10.2-10.6米一级踏步纯电动城市客车 |
74 |
110 |
标包4 |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电车 |
10.2-10.6米二级踏步纯电动城市客车 |
151 (三汽74台、电车77台) |
110 |
标包5 |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 、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 |
11.5-12.0米纯电动城市客车 |
122 (二汽43台、三汽79台) |
118.9 |
标包6 |
广州公交集团第二公共汽车 |
10.6-11.8米纯电动公路客车 |
149 |
112 |
备注:
(1)整车最高单价限价为包含2020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中央及地方财政补贴;补贴调整系数为1)、车辆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整车总价的最高限价。
(2)招标人按中标整车价减去中央财政购车补贴(补贴调整系数为1)和按中央财政购车补贴50%计算的地方财政购车补贴金额后,支付购车款。
(3)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及地方财政购车补贴,实际申领的中央财政购车补贴和地方财政购车补贴(不超过中央财政购车补贴的50%)部分归中标人所有;超过中央财政购车补贴50%的地方补贴归招标人所有。
(4)若车辆不能按时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上牌(以车辆登记日期为准),2021年各级购车补贴政策(含中央、地方财政购车补贴)比2020年各级购车补贴政策(含中央、地方财政购车补贴)退坡的风险,由中标人独自承担各级财政购车补贴退坡的全部金额。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货物数量,亦有权调整各包的供货。
(6)同一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其中某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就某几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同时就某几个包进行投标的,允许投标人同时兼中。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2所投标客车的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客车(或车辆)的经营内容(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须另外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含有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3投标人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投标的,要求该专业销售机构和该生产制造厂商须由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50%或以上股份,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公示系统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②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
4.4标包1至标包5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城市客车车型;标包6所投车辆的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公路车型)。各标包所投车辆的车型满足《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中的《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车型及选用的零配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4.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如选择在线购买,可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4日08:30~0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4日09:30(北京时间)。
9.开标
10.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 网( )、广州公交集团电车 网( )、广州市国科 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古先生、戴小姐
联系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
电子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泰支行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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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