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2022年度宁蒗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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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蒗彝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24日 20: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万元):0 最高限价(万元):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4为满足全县公务用车的需求,投标人必须为宁蒗县内具有营业执照的石油经营公司。3.5投标人须为国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7*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3.6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蒗彝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蒗彝族自治县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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