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一矿及选煤厂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城一矿及选煤厂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2.2 项目编号:SNZB-NMNY-D20202-0273
2.3 项目概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长城一矿及选煤厂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长城一矿及选煤厂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现需要对长城一矿及选煤厂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对外委托。
2.4 招标范围
1、验收前期需要开展的专题工作主要有: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生态现状调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矿已有并备案)、公众参与调查等。
2、编制项目环保验收报告,实施相关环境监测,编制环境监测验收方案(报告);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整体验收手续。
3、承担组织专家评审、政府报备、协调沟通,最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及地方,取得环保验收许可。
4、上述环保验收涉及各环节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5、不限于上述其他环保设施验收相关工作。
2.5 服务地点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 。
2.6 质量标准
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进行,并提交相关资料。
2.7服务要求
须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3.2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具备CMA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2017年以来完成煤矿企业竣工环保验收(生态环境部批复的环评)验收业绩项目不少于1个;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登录()注册账号(客服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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