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贵州威宁县雪山新升风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等6个光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及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贵州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威宁县雪山新升风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 贵州罗甸县八总光伏电站项目位于选址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贵州罗甸县沫阳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拟选址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 贵州镇宁县简嘎农业光伏发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镇宁县; 贵州镇宁县六马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 贵州望谟县羊石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贵州威宁县雪山新升风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等6个光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及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需对6个光伏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水保现状调查并出具相关报告并通过审核,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修编,完成项目水保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验收批复或备案证明。
服务期限:2020年9月30日-2021年4月30日(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协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1星及以上;近3年内(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并提供此业绩的批复或备案证明材料。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5日9:00起至2020年8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