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北仑、奉化区 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25;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北仑区、奉化区 邮件处理外包合同即将到期,原有场地、人员配置无法满足邮件的处理、转运,需开展重新采购;
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4个品类,其中合同包一预估采购金额494万元,合同包二预估采购金额554.3万元,预估总采购金额1048.3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服务期内采购量(万件) |
预估服务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1-1 |
北仑区 进口邮件处理 |
月日均处理量: 1.5万件以下: <0.2112元/件 1.5万(含)-2.5万件:<0.1822元/件 2.5万(含)-3.5万件: <0.1527元/件 3.5万件(含)以上:<0.1465元/件 |
1.5万件以下:5% 1.5万(含)-2.5万件:30% 2.5万(含)-3.5万件:5% 3.5万件(含)以上:10% |
件 |
1年 |
1000 |
197 |
1-2 |
北仑区 出口邮件处理 |
月日均处理量: 1万件以下: <0.2514元/件 1万(含)-2万件: <0.1871元/件 2万(含)-3万件: <0.1764元/件 3万(含)-4万件: <0.1654元/件 4万件及以上: <0.1588元/件 |
1万件以下: 5% 1万(含)-2万件:20% 2万(含)-3万件:15% 3万(含)-4万:5% 4万件及以上:5% |
件 |
1500 |
297 |
||
合同包二 |
2-1 |
奉化区 内部处理环节--邮件进口处理 |
(剔除旺季)月日均处理量1.2万以下:<0.1917元/件 (剔除旺季)月日均处理量1.2万-1.5万:<0.1763元/件 (剔除旺季)月日均处理量1.5-2万:<0.1708元/件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处理量2-3万: <0.2043元/件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处理量3万以上:<0.2162元/件 |
(剔除旺季)月日均处理量1.2万以下:4% (剔除旺季)月日均处理量1.2万-1.5万:8% (剔除旺季)月日均处理量1.5-2万:10%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处理量2-3万:7%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处理量3万以上:5% |
件 |
2年 |
1200 |
206.04 |
2-2 |
奉化区 内部处理环节-快递包裹出口处理 |
(剔除旺季)月日均快包处理量2万以下: <0.1863元/件 (剔除旺季)月日均快包处理量2万(含)-3万:<0.1572元/件 (剔除旺季)月日均快包处理量3万(含)-4万:<0.1581元/件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快包处理量4-6万以上:<0.1955元/件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快包处理量6万以上:<0.2024元/件 |
(剔除旺季)月日均快包处理量2万以下:13% (剔除旺季)月日均快包处理量2万(含)-3万:24% (剔除旺季)月日均快包处理量3万(含)-4万:17%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快包处理量4-6万以上:7% (旺季段,按约定周期)日均快包处理量6万以上:5% |
件 |
2200 |
348.2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采购量为预估,入围单位的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外包费用结算按照月日均处理量结合上表对应单价计算,且当月所有处理邮件结算单价均参照月日均处理数对应的计价区间计算,不分档计价。
④招标完成后,服务期内由于采购人生产需要,新增邮路、格口或垛口,采购人不调整结算单价。
5、招标项目的实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
时间:2020年9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合同包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路36号
合同包二: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东路223幢-225幢中间后面停车场/奉化区锦屏街道南山路145号
合同包一:顾伟海 15336656668
合同包二:邬海勇 1385823122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9月15日8时30分-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一轮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二轮招标不再另行收取投标保证金;
2、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2020年9月14日17:0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25-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8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市 监督部门投诉,投诉
十一、
招标人账户:
收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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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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