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屋顶光伏电站,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厂房为彩钢板屋顶
建设规模:拟安装6990块单片功率440Wp的光伏组件,光伏组件顺应厂房屋面坡度平铺。
建设工期:3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光伏电池组件,包括光伏电池组件及其辅助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4 交货地点
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5 交货期
2020年10月15日,完成交货,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人民币,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近3年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3.3 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4近3年内不曾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遭受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或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6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同类产品至少具有累计500MW商业运行业绩。
3.7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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