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 年度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清运处置 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海阳核电现场
建设规模:2021-2023 年度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描述。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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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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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 年度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
1)海阳核电现场办公区域、施工生活区和专家村范围内的办公、生活、餐饮等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2)海阳核电现场工业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
合同约定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2021-2023 年度生活垃 圾、工业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或声明);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材料,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违反行贿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二年内, 在公司和招标人的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无严重违约事实;投标人所签署的合同,未涉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或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或其关联方未被纳入联合国、欧盟、美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国家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未被纳入联合国、欧盟、美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国家的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 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 2.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