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及国产化改造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疆阿克苏市,建设有小石峡水电站、吐木秀克水电站、台兰河一级水电站、台兰河二级水电站四座水电站,总装机281.5MW。其中小石峡水电站建设有5台27.5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37.5MW,2012年投产,至今已运行8年;吐木秀克水电站建设有2台24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48MW,2009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2年,;台兰河一级站建设有2台19.2MW、2台4.8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分别48MW,2012年投产,至今已运行8年;台兰河二级站建设有2台19.2MW、2台4.8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48MW,2012年投产,至今已运行8年。其中吐木秀克水电站距离阿克苏市43公里,小石峡水电站距离阿克苏市85公里,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距离阿克苏分别45公里、50公里,交通方便。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包括对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四座水电站(小石峡水电站、吐木秀克水电站、台兰河一级水电站、台兰河二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及国产化改造,包括项目所需服务器、交换机、网关机、工作站、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数据库、操作系统等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计算机监控系统架构技术升级服务,平台应用软件、智能报警、实施监控等定制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项目地点: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小石峡水电站、吐木秀克水电站、台兰河一级水电站、台兰河二级水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a)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来(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业绩合同额大于300万元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建设或改造业绩合同1份(须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b)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总控制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的流域梯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业绩合同1份(须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在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总控制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的流域梯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项目负责人信息)。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总控制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的流域梯级水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技术负责人信息)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1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