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私有云平台招标项目已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私有云平台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能泰山公司拟建立私有云平台,通过提供统一管理的计算、数据存储和备份等相应功能,确保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可为公司经营业务提供相应服务求。同时,为保证本系统信息安全,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设符合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系统,并提供能被专业测评机构认可的等保三级安全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范围:
1、根据招标人技术需求,利用超融合技术,为其提供符合需求的私有云计算服务;(详见技术要求)。
2、服务期1年,按月支付相关费用。在服务期满后,无偿向招标人转移所有设备硬件、软件、配置参数以及存储的数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云计算综合建设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单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近三年类似项目总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需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合同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5日9:00起至2020年8月3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本次为重新招标,参加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无需重新缴纳招标文件费)。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