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海上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826,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km,泥面高程为-9m~-15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规划面积约30km2,规划装机容量25万kW。南区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16.0km,东西最宽约9.1km,规划面积约79km2,规划装机容量为50万kW。目前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北区,二期建设南区,本工程为一期工程。
本阶段工程共规划布置41台单机容量6.2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254.2MW。本阶段考虑风电场工程布置23台高桩承台基础,18台单桩基础。在风电场中部偏西侧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并初步考虑在南田岛新建1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缆
招标范围:本合同工程为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工程风电机组和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及风电机组安装,包括41台风电机组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以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负责组织本标段内各项会议会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会务费、专家费等)。
一、风电机组高桩承台基础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23台高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2)混凝土承台施工
(3)附属构件制作与安装
(4)施工后扫海
(5)其他
二、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18台高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2)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3)基础冲刷防护
(4)施工扫海
(5)其它
三、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41台海装6.2MW风电机组安装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其中23台高桩承台基础机位采用整体安装方案,18台单桩基础机位采用分体安装方案。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
(2)设备部件安装、验收
(3)塔筒内设施安装、验收
(4)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四、海上升压站基础工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场区范围内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2)导管架及附属构件制作与施工
(3)灌浆
(4)焊接
五、航标及其它
(1)施工期航标工程
(2)永久航标工程
(3)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临时用海的补偿协调工作
(4)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编制
工期要求:
本工程群桩基础第一根桩沉桩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单桩基础第一根桩沉桩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
群桩基础第一台风机吊装2021年3月1日前完成;
单桩基础第一台风机吊装2021年4月1日前完成;
本工程最后一台风机基础施工2021年10月10日前完工(具备风机安装条件);
本工程最后一台风机安装施工2021年10月20日前完工(土体修复具备海缆敷设条件);
本工程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计划工期2021年3月15日前完工;
本工程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安装完成后15日内完成灌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统计)有2个单个合同20台及以上海上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签字页);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统计)有2个单个合同20台及以上海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签字页);
(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