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民法院2019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HZ2020CG055
2、项目
3、预算金额:81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宁强县人民法院2019年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810,000.00元, 项目概况: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完成履约; 质保期:不少于三年的整体质保(即:不少于三年期硬件质保、三年期软件免费升级、维护、巡检、质保期内按采购人按要求进行的不限次数的技术培训)。 付款,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法院2019年计划自定装备:专用办公办案设备(包括审判工作设备、政务办公系统设备等),采购内容、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21 00:00:00 至 2020-10-2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通过“中国 ”( ) 及“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出具其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提供其主管单位或总公司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1 18:00:00 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强县人民法院
地
2、项目
项目
电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