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热电厂#1-#4机组励磁系统改造成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4机组励磁系统改造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热电厂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郊,总装机容量1100MW,其中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为三机励磁系统,采用哈尔滨电机厂QFSN-200-2型发电机,JL-1150-4型主励磁机,TFY-46-500型永磁副励磁机,HWLT-4型励磁调节器;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机组为自并励系统,采用哈尔滨电机厂QFSN-350-2型发电机,HWLT-4型励磁调节器,海南金盘ZSCB-3500/20型励磁变压器。因设备老化,拟对#1-#4机组励磁调节器、可控硅整流柜、灭磁开关柜及转子过电压柜更新改造。
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热电厂
2.3 规模: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2×200MW、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
2.4 招标范围:采购200MW机组三机励磁系统2套,350MW机组自并励系统2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呼和浩特热电厂。
2.6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40天内完成#4机组交货,其余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8套300MW机组及以上励磁系统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投标人须提供华北电科院出具的所投产品合格的入网检测报告。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5日9:00起至2020年9月 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