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处置、销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辽宁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处置、销售
2.工程简介:辽宁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街道国公寨社区境内,距市区 12 公里。电厂本期工程安装 2×350MW 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2018 年机组投产发电。
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4.招标范围:辽宁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产生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粉煤灰(原灰、粗灰)约 70.91 万吨、炉渣约 8.46 万吨、石子煤约 1.21 万吨、粉煤灰(细灰)约 3 万吨。2021 年 4、5、6、7、8、9、10 月产生粉煤灰(原灰、粗灰)为销售。2021 年全年产生粉煤灰(细灰)为销售。2021 年全年产生炉渣、石子煤及 2021 年 1、2、3、11、12 月产生粉煤灰(原灰、粗灰)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时自行报销售或处置。为辽宁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固体排放物处置、销售工作提供安全、经济、可靠的服务。
5.计划工期: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具备固体排放物经营资质。(请明确具体资质名称,或是否为: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固体排放物处置)
4.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方)在招标人项目地址方圆 100 公里范围内,具
备具有环保资质的 5 万吨及以上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存储场所,提供环评报告扫描件(含固体排放物综合利用存储场所地点及存储容量)。
5.投标人提供近五年三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 年 0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6 日17: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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