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厂区态势感知与状态智能监测系统、智能管控系统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段一:本项目中涉及传感器技术、边缘计算技术、多源异构信息融合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图像处理技术、高精度融合定位技术、数字通信技术、机器人技术等领域的发展成果,面向复杂厂区设施、设备、人员、作业工况、重要物资等动态态势,集成基于多源异构信息融合的态势感知技术,基于移动式机器人的厂区态势信息动态采集技术,基于多模态信息的大数据挖掘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特定目标检测技术、基于传感器集群的高精度定位技术等,实现复杂厂区内作业工况、设备、人、车辆、物资等状态实时高精度感知,对厂区重要生产物资、关键设备、特殊工况实现科学管理与调度,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及危险进行预测并及时预警,对大型复杂厂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一种主动支持的技术手段。2、标段二:本项目业务功能结合电力企业本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内容,运用智能化手段实现涵盖安全管理目标、安全作业管理、两外全过程管控等业务功能,业务功能需要按照多端使用、便捷操作、提效增质的原则设计开发电脑端和手机端(Android和iOS),各业务功能共同作用,互通互补,形成安全管理体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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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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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厂区态势感知与状态智能监测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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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管控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复杂厂区态势感知与状态智能监测系统】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2019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边缘计算或多传感信息融合(如:视频、雷达、定位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边缘计算或多传感信息融合相关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5.投标人需提供拥有边缘计算或传感信息融合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边缘计算或多传感融合技术的科技项目合同关键页或加盖公章的用户报告);
6.投标方应书面承诺项目完成后向招标方移交项目所产生的开发成果,并满足招标方关于知识产权相关要求(格式自拟);
7.投标人书面承诺并盖章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智能管控系统】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2019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书面承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项目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声明函);
5.提供2017年至今电力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施,且不低于3家电力企业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
6.具有独立完成本建设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及项目管理或安全管理或软件开发类资质证书及相应社保证明(不少于3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8-27 13:30到2020-09-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8-27 13:30到2020-09-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