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旭龙水电站地处东经99°02"~99°11",北纬28°35"~29°27",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坝址75.5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是金沙江上游自上而下的第12个梯级。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9万km2,多年平均流量99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13亿m3。
旭龙水电站为Ⅰ等大(1)型工程,工程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库正常蓄水位2302m,总库容约8.47亿m3,最大坝高213m,装机容量24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105.14亿kW·h。枢纽工程由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水建筑物、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及过鱼设施等组成。工程占地总面积2368.5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192.12hm2,临时占地面积176.43hm2,共设置4处弃渣场。
根据场地条件、场内外交通、导流程序、枢纽布置,共规划四个施工区:左岸上游施工区、左岸下游施工区、右岸上游施工区、右岸下游施工区。旭龙水电站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坝址有羊拉公路从右岸通过。采用围堰一次性拦断河床、隧洞泄流的导流方式。
旭龙水电站工程由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水库淹没处理与移民安置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组成。
旭龙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云南、四川、西藏3省(自治区)4个县7个乡21个村,不涉及挂牌名木古树、文物古迹及重要压覆矿产资源。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 年2 个月(98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 年6个月(18 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6 年6 个月(78 个月),工程完建期2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8 年(96 个月)。
2019年10月,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6月,生态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20〕303号”文件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0年6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20年7月20日,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0]34号批复了《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2招标范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的要求,承担金沙江旭龙水电站开工至环、水保竣工验收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相关工作;配合委托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检查等相关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阶段专项验收工作。
2.3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计划自2020年10月1日至旭龙水电站完成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2030年9月30日),总服务期12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以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大Ⅰ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服务业绩;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担任过3年及以上大Ⅰ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环保或水保相关工作总监或副总监;
(5)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本项目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的对象,包括本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参建单位;
(2)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3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近3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1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在禁止投标名单内;
(17)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禁止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9月0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