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翼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翼城县南梁镇西王村西350米
2.3总投资额:13907.72万元
2.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规模20000吨/日):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多段式AAO池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配水井、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池及热泵间、计量明渠、出水监测房、储泥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机修间仓库、综合楼、门卫等及其他附属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有的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从开工建设、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2.5工期:4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5.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 9月4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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